电子烟通配烟弹末日来临,Juul赢了!三家深圳厂商被禁入美国
4月15日消息,据外电报道,美国电子烟品牌JUUL赢得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一项法令,该法令将阻止来自四个涉嫌模仿Juul电子烟的竞争对手产品进入美国销售。
风雨飘摇的Juul收到一个好消息
这四家公司是:
1、DripTip Vapes LLC,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
3、Shenzhen Haka Flavor Technology Co. Ltd.,位于中国深圳。
3、Shenzhen OCIGA Technology Co. Ltd.,位于中国深圳。
4、Shenzhen OVNS Technology Co. Ltd.,位于中国深圳。
根据ITC周一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法令,将禁止这些公司将涉嫌侵权的尼古丁烟弹出售或进口到美国。
四家厂商中有3家来自中国深圳,这并不光彩。
这件事情从Juul投诉开始到现在有半年时间。
Juul在去年9月35日向ITC发起了投诉,要求对竞争对手为Juul设备生产的装尼古丁的装置,即所谓的烟弹实施禁止进口政策,还称其专利受到侵犯。
ITC根据《 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对此进行调查,这就是俗称的337专利大棒。
Juul在投诉中总共列出了18家侵犯Juul专利的实体。投诉称,它们主要来自美国和中国境内,其中一个位于法国。
在投诉专利被侵权之前,Juul在9月11日还对在eBay上销售假冒Juul产品对中国30个公司提起商标诉讼。法院在收到诉讼后已经冻结了销售伪造Juul设备和产品公司的PayPal帐户。
该公司表示,市场上的山寨产品是劣质产品,使用的材料和工艺质量未知,却旨在向未成年用户销售,也不需要经过年龄验证。
Juul称假冒产品在市场上流通,还都以Juul品牌命名,有可能使公众面临风险。
蓝洞去年曾报道,东莞一家组Juul通配烟弹的公司每月出货可以达到1000万颗,上图即为工厂生产线。
Juul可算是现代电子烟的发扬光大者,从尼古丁盐到U盘式的设备,引领了现代电子烟的流行,因此他们的知识产权储备情况非常完善。
公开信息显示,Juul的专利将于3034年到期,这些专利涵盖了液态尼古丁的吸嘴和电子烟内的储物装置。
在Juul发起投诉后不久,一些公司就认怂了。
ZLabs和其他仍在此案中的公司已承认,它们的产品侵犯了专利。一些公司已经同意停止销售他们的产品来结束这些案件,而另一些公司如Vapor 4 Life Holdings Inc.则琢磨着是不是可以要求该贸易机构撤销Juul的专利。
这样生产和销售假冒烟弹不就名正言顺了吗?
所谓的假冒伪劣烟弹,其实就是国内俗称的兼容Juul烟杆的通用烟弹,这会导致官方烟弹产品被截流,影响品牌声誉和收入。
这类烟弹一般都是在小厂生产,卖得也便宜,对于在意产品价格的用户来说会比较关注,再加上销售者可能会说这和正品一样,但价格低很多,就会让很多用户转而购买通配烟弹。
虽然Juul在美国风雨飘摇,不但核心人员离职殆尽,调味烟弹也被禁止销售,但ITC依然秉着丁是丁卯是卯的原则,对这些侵权的产品做出了禁入美国的法令。
RELX如何看待通配烟弹:苦口三连Don't Buy
被通配的品牌一般都是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有一定用户基数,采取非官方的通配兼容烟弹可以浑水摸鱼捞金。
有趣的是,在Juul赢得对假冒Juul通配烟弹投诉的同时,国内厂商RELX悦刻也在近日对外发布消费预警,提醒用户不能购买通配烟弹,通配烟杆和微商打折产品。
悦刻表示,一批以次充好、质量堪忧的山寨产品正在市面上流窜,给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悦刻实验室数据显示,在这些通用烟弹中,普遍使用劣质烟油,有害物特别是苯系物严重超标,且实际尼古丁含量与包装所示不符。
悦刻还表示,一直在积极与假货作斗争。
就在最近,悦刻的金护盾行动刚刚查处了涉假商户6家,查获涉假产品若干,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会对这些商户采取法律措施,制假售假者都会受到法律严惩。
悦刻表示,自3019年起已经配合警方破获多起电子烟制假售假案件,抓捕数名制假售假人员。
知名电子烟制造商麦克韦尔在去年也发起了维权行动。
麦克韦尔在去年7月宣布,联合警方开展打假行动进行维权,一举端掉深圳及周边多处制假、售假窝点,并查封、扣押数万套假冒公司旗下VAPORESSO系列的产品及相关生产设备。
麦克韦尔称,造假窝点使用劣质材料,在不符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的生产车间制造出产品,以次充好流向市场。
悦刻在消费者预警中也表示,这些烟弹的生产厂家普遍无配套售后服务,无质量合格证,长期使用这种产品,对身体有危害。
说句题外话,被通配烟弹或者假冒产品盯上,证明你是大厂。国际如Juul,国内如RELX。不过,这种幸福的烦恼,估计这两家公司都不想要。
难怪,福禄电子烟的CEO朱萧木在发现自家产品被假货临幸后,在朋友圈欣慰得差点跳了起来。
专家说法:知识产权齐备可发起侵权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蓝洞新消费表示,如果被侵权的电子烟品牌认为自己拥有对产品的专利权和商标权,比如烟弹专利、烟杆造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等,第三方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与其产品适配的烟弹,是可以发起侵权诉讼的,但到底是侵犯专利权还是商标权,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举例来说,某通配烟弹表示通配XX品牌电子烟,而XX品牌已经拥有商标权,那么,未经同意的这种使用方式,涉嫌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如果该通配烟弹在外形上和正品一样,则有可能涉嫌侵犯产品专利。
一般维权流程如下:
首先,被侵权的厂商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这样可以发起主张。其次,被侵权的厂商需要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取证,固定证据,以便提交给执法部门。
蓝洞评论:浑水摸鱼该休矣
从目前ITC的裁决结果看,Juul笑到了最后,模仿烟弹厂商被判侵权,Juul胜在对产品和烟弹的各项专利保护上。
此案也给国内一些做流行电子烟品牌的通配烟弹、兼容烟弹、透明烟弹的厂商提了个醒,浑水摸鱼要不得,老老实实赚你该赚的钱才是合法的。
一旦被通配的电子烟品牌拥有完备的知识产权,发起对通配烟弹的打击,也是分分钟的事儿。
其实,很多此类厂商都知道自己是浑水摸鱼,想趁机捞一把快钱,普遍存在侥幸心理。
往小了说,这是侵犯电子烟品牌的合法权益,往大了说,这是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制品,一旦被判侵权会受到法律制裁。
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通配烟弹固然少花钱,但可能因此付出更多健康代价。
我们也很清醒的看到,尽管Juul赢得了在美国市场的胜利,但通配烟弹照样还可以在东南亚和欧洲地区生产和销售,这就需要评估是否可以和值得在各国继续发起维权了。
但我们依然要为法律的胜利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