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发布23种电子烟液风味物质评估报告:拟将添加物减少至16种
众所周知,荷兰政府决定仅允许烟草风味电子烟投放市场,并敦促国家公共卫生及环境研究院(RIVM)对一份含23种烟草风味物质详尽清单进行风险评估,拟将该清单作为未来电子烟液中合法风味添加物清单。RIVM于近期发布《电子烟液中23种风味物质的健康效应》评估报告,进一步将拟批准...
众所周知,荷兰政府决定仅允许烟草风味电子烟投放市场,并敦促国家公共卫生及环境研究院(RIVM)对一份含23种烟草风味物质详尽清单进行风险评估,拟将该清单作为未来电子烟液中合法风味添加物清单。RIVM于近期发布《电子烟液中23种风味物质的健康效应》评估报告,进一步将拟批准添加的风味物质减少至16种。
本期为您解读该报告主要内容,助您清晰了解荷兰电子烟风味限制进展情况。
a.异佛尔酮(78-59-1)和吡啶(110-86-1)可能致癌;
b.β-石竹烯(87-44-5)可能导致呼吸道过敏;
c.对甲苯酚(106-44-5)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
d.烟叶酮(13215-88-8)、三甲基吡嗪(14667-55-1)和2-乙基-3-甲基吡嗪(15707-23-0)在部分电子烟液中的浓度非常高,可能导致密集使用者系统健康风险增加。
a.对于上述7种物质,RIVM建议禁止用于电子烟液中;
b.对于其余16种物质,由于无充分足信息以评估其用于电子烟造成的健康风险,RIVM建议或者根据预防原则禁止这些物质(从严),又或者允许在电子烟液中使用这些物质。
目前来看,荷兰电子烟预期管控趋势为拟限制风味以保护青少年及非吸烟者,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各欧盟成员国法规走向,以确保顺利合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