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 是毒!
“电子烟”OR“新型毒品”
“吸烟”成“吸毒”
切勿因好奇而尝试
摒弃侥幸心理
坚决抵制毒品
近年来,电子烟以时尚外表、丰富口味被许多消费者追捧,更令许多追逐时尚的年轻人趋之若鹜。其中,一种号称“上头电子烟”的品种悄然出现在市面上。
这类产品披着电子烟的外衣,实则是一种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
2022年6月,华龙区法院“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任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上头电子烟”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而吸食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本质是吸毒,将被处以拘留等处罚,吸毒成瘾者要实施强制戒毒。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6日以来,被告人陈某多次从他人处购买了多根“上头电子烟”,在濮阳市城区内分别以13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吕某、李某某二人,共计三次出售给两人三根“上头电子烟”,获利共计430元。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头电子烟”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什么是合成大麻素?
合成大麻素是一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更容易获取,比大麻类毒品更容易上瘾,依赖性更强,对人体的危害性远超大麻,过量吸食甚至会出现猝死等情况。贩卖者往往宣传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安全上头”、“合法上头”,诱骗毒品防范意识不强的群体吸食。
202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整类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也就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新型毒品非时尚潮流,广大群众应警惕“合法上头”的骗局,摒弃侥幸心理,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严守法律法规,坚决远离毒品,切莫蹉跎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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