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等于涉毒!钦州警方侦破广西首例贩卖“上头电子烟”案
近日,广西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市区贩卖一种“上头电子烟”,效果类似毒品“K粉”氯胺酮,极易上瘾。接报后,侦查员迅速核实该线索,于2023年2月20日在市区某小区一店铺内抓获涉嫌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归某某、梁某某、苏某等人,缴获吸食后的“上头电子烟”烟杆2支、烟弹3个,并循线抓获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上线黄某某。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到案后,对其贩卖“上头电子烟”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吸食者对该“上头电子烟”的描述,此类“上头电子烟”隐蔽性强,吸食后具有类似毒品的致幻效果,且成瘾性强,吸食一次后即可能产生依赖心理。
贩毒分子通过往普通烟油里添加合成大麻素、“K粉”氯胺酮、“Y仔”等毒品的方式,增加其隐蔽性,更易引诱普通人吸食上瘾。吸食该类“上头电子烟”会导致恶心、呕吐、呃逆,使肌肉发生阵挛、肌肉震颤、不自主的肌肉活动等等,过量还会引起水源丧失,造成低血压性休克,危及生命。由于电子烟消费群体大部分是年轻人,此类“上头电子烟”对年轻人身心健康危害极大。
为有效震慑犯罪,杜绝此类“上头电子烟”在钦州市蔓延泛滥,钦南公安分局及时沟通钦南区检察院和钦南区人民法院,快侦快诉。3月15日,黄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千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2部。据了解,该案是广西首例成功起诉的贩卖“上头电子烟”案。
什么是“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里除了水、尼古丁和调味剂等普通成分外,还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吸食后产生所谓的“上头”感觉就是毒品进入人体后的短暂“快感”,长期吸食会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过量吸食还会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普法时间
2018年、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连续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以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将与涉毒划等号,不法分子宣称的“合法上头”不再合法。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香烟、电子烟有害健康
“上头电子烟”更是毒品
千万提高警惕
莫入毒品陷阱
拥抱健康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