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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户可经营电子烟零售?是乌龙解读还是信号来了?

2023-03-25 行业资讯 加入收藏
蓝洞新消费报道,3月24日消息,今天一个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解读的小视频引发了电子烟零售店主的恐慌。如果只是普通科普博主的小视频倒不会引发争论,发布主体有两个,一个是烟草行业官方媒体东方烟草报旗下的专卖管理公众号,另一个是国家烟草局旗下的烟草12313公众号。视频首发处。视频同步发布。视频一共有6分多钟,主要对电子烟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同时还进去快递限制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视频内容不仅仅只是对去年

蓝洞新消费报道,3月24日消息,今天一个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解读的小视频引发了电子烟零售店主的恐慌。


如果只是普通科普博主的小视频倒不会引发争论,发布主体有两个,一个是烟草行业官方媒体东方烟草报旗下的专卖管理公众号,另一个是国家烟草局旗下的烟草12313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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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首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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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同步发布。


视频一共有6分多钟,主要对电子烟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同时还进去快递限制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视频内容不仅仅只是对去年3月份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单独解读,而是综合性解读。


视频从2分50秒开始,有一个章节讲述零售户是否可以申办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这一块内容有几句话引发了电子烟店主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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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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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的变更说法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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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的「增加电子烟零售内容即可」引发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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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内容看,主要有两点争议。


一是根据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相关通知,目前卷烟零售户和电子烟零售户是独立的,两者并不能通过变更增加的方式,相互售卖电子烟或卷烟。


二是对变更的理解,视频理解为增加电子烟即可,但根据文件,此处的变更应当遵循二选一的原则。


我们来看看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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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使用了通过申请和变更两个做法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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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9月30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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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进一步明确了电子烟零售和卷烟零售是二选一,你卖了卷烟就不能卖电子烟,你卖了电子烟就不能卖卷烟。


关键一句是,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我们随后浏览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电子烟监管公告栏,并未发现有任何关于上述二选一原则的变更通知。


但鉴于视频的发布方,一个是烟草行业官方媒体,一个是国家局旗下公众号,着实让电子烟零售店主迷茫。


到底是双证合一的新通知来了,还是信息理解有误,只留电子烟店主在风中瑟瑟发抖。


蓝洞倾向于发布方认为理解有误。如果双证合一,势必应该是文字公告,而不会是科普小视频的形式通知。


虽然该来的可能终究会来,但是根据严谨性原则,以及目前的公开信息,蓝洞建议电子烟店主稳住别慌。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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