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网络销售电子烟,京东、淘宝“换马甲”售卖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然而,记者发现,发文已经过去数日,不少电商平台虽然明面“下架”相关产品,但实际仍有商家暗中售卖电子烟。
电子烟断“电” 禁止网络销售
资料显示,电子烟主要由烟油(含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加热系统、电源和过滤嘴四部分组成,通过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对其加强管制。
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还发布了《〈通告〉政策解读》,明确指出,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量产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基础上,再次联合发布通告,旨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今后一段时间,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继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
明面“下架” 实际“换马甲”售卖
记者在京东、淘宝以及拼多多商城搜索“电子烟”发现,均显示“没有找到与电子烟”相关商品,均下架了“电子烟”相关的搜索词条,只有非电子类型的戒烟器和替烟器,或是戒烟贴以及中草药类型的戒烟棒在进行售卖。
但记者进一步检索发现,有商家玩起了“躲猫猫”,表面仅售卖电子烟配件,如电子烟充电仓,实际却暗中销售电子烟。
在京东平台的一家名为“XX礼品专营业店”中,记者看到仍有大量各种“口味”的“配件(可充电)”在售卖,并正在进行双十一促销,虽然商品链接中未显示“电子烟”字样,但从外观来看,与平常购买的电子烟无异。
“可以使用,也可以充电,一个‘吸头’差不多3包烟的量”该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该“配件”可以使用,但只配有一个“吸头”,用完后可以到店里再次购买更换,因网络平台无法售卖“电子烟”,他们才对链接做了修改。
同样,在淘宝商城也存在类似情况。在一家名为“XX戒烟店”中,记者看到一款与普通电子烟外形无异的某品牌电子烟,但商品链接显示该产品为“充电仓”。
“原价198元,促销价只要135元。”该店的客服人员解释称,产品可以“拍1发15”,支付135元后,就可以得到1个充电杆、6个雾化弹、6个嘴套、1根数据线和一套礼盒。
记者发现,事实上,电子烟也基本由这些组成,虽然号称只卖“充电仓”,但“赠送物”组合起来,基本就是一只完整的电子烟。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在网络商城,这种“换马甲”暗售电子烟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拼多多商城,也有类似情况,表面售卖电子烟“充电仓”,但实际展示的产品却与一只完整的电子烟无异。
【记者】朱红鲜 实习生 姚修颀
【作者】 朱红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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