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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烟油购买西安海关破获一起走私电子烟弹案

2021-09-03 烟油专题 加入收藏
记者10月25日获悉,西安海关日前破获一起利用邮递瓶装烟油购买渠道走私电子烟弹进境案,共查获万宝路牌电子烟弹(加热不燃烧卷烟)11条。

  陕西日报讯(记者 崔春华 见习记者 赵莎莎)记者10月25日获悉,西安海关日前破获一起利用邮递瓶装烟油购买渠道走私电子烟弹进境案,共查获万宝路牌电子烟弹(加热不燃烧卷烟)11条。

瓶装烟油购买西安海关破获一起走私电子烟弹案(图1)

  经初步查证,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马某某、徐某自2017年以来通过微信平台做日本代购生意,物品涉及电子烟弹、药品、化妆品等,他们通过EMS邮件发运回西安。为逃避海关监管,嫌疑人采取分散邮递方式发货。2018年6月1日至8月9日,徐某某共发运包裹50个,伪报物品为酵素、胶原蛋白、饼干、果冻等,走私电子烟弹450条、药品和其他物品2000件,初估涉税15万元至20万元。目前,该案已被西安海关缉私局刑事立案。

  根据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以免税携带入境香烟,如超出限量,需如实向海关申报。此外,个人邮递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应征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税款超过人民币50元的则需要全额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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