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索赔正在进行
2023年4月15日,劲嘉股份(002191)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在整体经营承压的情况下,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518,86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31.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0.65%。公司主要产品是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中高端知名消费品牌的彩盒包装及镭射纸/膜、烟膜等包装新材料,以及新型烟草制品。2022年7月19日,
2023年4月15日,劲嘉股份(002191)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在整体经营承压的情况下,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518,864.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31.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0.65%。公司主要产品是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中高端知名消费品牌的彩盒包装及镭射纸/膜、烟膜等包装新材料,以及新型烟草制品。
2022年7月19日,劲嘉股份(002191)收到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侯旭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部分投资者以劲嘉股份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劲嘉股份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截至2023年4月13日,根据法院向劲嘉股份送达的诉讼文件,深圳中院受理共计85个案件,索赔金额共计13,627,805.58元;其中2个案件已经开庭,尚未作出一审判决,索赔金额为143,620.91元,7个案件已正式立案尚未开庭,索赔金额为10,330,860.18元;76个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索赔金额为3,153,324.49元。律师表示,在2022年4月6日到4月15日之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劲嘉股份股票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