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拼多多和淘宝网购平台网店称有电子烟,在淘宝网店买到电子烟
16岁高中生刘帅杰在一家淘宝网店购买了电子烟,后因质量问题与网店发生纠纷。
12月上旬,人民网《人民直击》记者找到这家网店,其客服表示有电子烟。京东和拼多多也有网店客服称有电子烟。另声称有不含尼古丁的草本气雾棒在这3家电商平台销售。
有家长指出,无处不在的电子烟营销环境激发了未成年人尝鲜的好奇心。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6月份的调查显示,三分之一青少年近一个月看到过电子烟广告。
记者实测发现,悦刻、雪加、柚子、小野和魔笛5个电子烟企业官方网站,有些设置了未成年人禁止访问提示,均无需身份验证可浏览;除悦刻未见官方微博,其余企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均发布了产品介绍等内容。记者走访的4家品牌专卖店张贴有产品介绍海报。
京东、拼多多和淘宝有网店称有电子烟,16岁高中生在淘宝网店买到电子烟
2018年8月、2019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两次发文,敦促电子烟企业及电商平台关闭线上销售渠道。
2019年11月,《人民直击》曾两次对京东、拼多多、淘宝、考拉海购、蘑菇街和唯品会6家电商平台进行实测,仍有部分平台在售电子烟,一些平台虽屏蔽了关键词“电子烟”,但通过“电子雾化器”仍可搜索到电子烟。
今年12月上旬,记者在上述6家平台输入“电子烟”,均未搜到电子烟,换成“电子雾化器”后,考拉海购、蘑菇街、唯品会和拼多多仍未显示电子烟,京东出现了电子吸入式戒吸棒等产品,淘宝出现了电子烟充电盒等产品。
然而,记者咨询京东、拼多多和淘宝相关网店客服后,对方均表示有电子烟。随后记者在京东一家网店直接下单购买了电子烟;在拼多多、淘宝相关网店客服的提示下,通过对方微信买到电子烟。
京东一家名为“雅寻坊旗舰店”的网店展示的是电子烟充电盒、挂链等产品图片,但介绍中包含“联系客服咨询各种蛋(留言备注味道)”等暗指电子烟烟弹的文字。网店客服称可在线下单,也可通过微信下单购买电子烟。
两次搜索中,拼多多虽显示“暂无结果”,但均提示搜索“电子五代”“电子二代”等。点开其中一个关键词,页面出现电子烟充电盒等产品,记者询问一家名为“西子湖畔甄选店”的网店是否有烟弹,客服表示,部分商品不能展示,下单后介绍。记者下单后即接到客服电话,称平台不让卖电子烟,客户下单充电盒后,他才能联系客户。他提示记者取消充电盒订单,通过微信购买电子烟。
名为“请联系客服后再下单”的淘宝网店,只有一款商品在售——标价0.01元的电子烟充电盒。记者点开网店客服对话框,弹出“因相关政策原因保护未成年人,您要的都有,咨询请+官方客服V薪”,添加微信后,客服表示淘宝禁止电子烟交易,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购买。
当记者表示担心交易风险时,上述拼多多和淘宝网店客服发来其他客户微信购买记录截图,称这些客户都是通过网店找来的。
刘帅杰称,今年8月,他花400多元在淘宝网店下单购买了一支电子烟烟杆和两盒烟弹。12月上旬,根据他提供的网店名称“左探长”,记者在淘宝搜到一家同名网店,店内只有一款产品,标价58元。记者咨询烟弹,网店客服回复称,“根据政策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如需咨询相关产品请+实体店V。”客服提供的微信号与刘帅杰提供的一致。记者添加微信后,客服表示淘宝、微信均可下单。由于烟弹价格与网店标价不一致,记者提交订单后,客服修改了价格。
前述京东、拼多多和淘宝网店客服均未核实记者是否为成年人。刘帅杰表示,他购买电子烟时,客服也没有让他出示身份证明。
不少实体店也通过微信销售电子烟。记者走访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多家电子烟专卖店,店员均表示可以通过微信购买。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观察上海、广州和成都201家电子烟店铺发现,三分之一提供闪送服务。
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
京东、拼多多和淘宝一些网店还销售草本气雾棒,声称不含尼古丁,有辅助戒烟、生津止咳和清新口腔等功效。记者在拼多多浏览这类产品时,页面出现关键词“中小学生”“初高中生”,点击关键词后,页面出现草本气雾棒产品图片,下方有“中小学生”字样。记者询问该产品是否适合学生,客服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介绍了产品。
“一些产品的调味剂进入呼吸道可能造成损伤,属于风险未定物质,应该非常慎重。”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认为,烟草成瘾除了尼古丁成瘾,还包括行为成瘾,“吞云吐雾的动作会变成一种习惯。”
近半吸电子烟学生有不良反应,使用最多口味是水果味
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对于青少年而言,电子烟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不良后果,同时会诱导青少年使用卷烟。
6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对上海、广州和成都初高中生进行问卷调查,46.3%使用过电子烟的学生自述发生过不良反应。
不止一名未成年人向记者表示,吸电子烟会头晕。有着12年吸烟史的90后张昊天,4年前开始吸电子烟。去年,他心脏偶尔会疼,没有查出原因,于是就咬咬牙戒了电子烟。
“不确定是否跟电子烟有关,但戒掉后心脏就不疼了。”他说,如果没烟瘾,他不会吸电子烟,“可能小朋友会尝鲜、耍酷吸电子烟。”
一名小学生告诉妈妈,看到别的孩子吸电子烟,外观漂亮,会冒烟,很好奇,他想尝试一下。刘帅杰听同学说电子烟好用,在好奇心驱使下尝试了电子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比例为69.9%,现在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4.9个和1.5个百分点。
今年6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调查发现,初中生听说过电子烟比例为92.3%,使用电子烟比例为1.8%。过去30天使用过电子烟的学生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走访中,多家电子烟专卖店店员向记者介绍,水果口味电子烟卖得最好。
魔笛展柜展示的不同口味烟弹。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指出,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12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禁止销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电子烟。此前两天发布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列举了拟规定的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清单122种。
“我觉得目前允许的调味剂太多了。电子烟主要给戒不了烟的人用,他们需要的是烟草口味本身,添加水果、咖啡等这么多与烟草无关口味给谁用呢?”郑频频说。
控烟专家、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吴宜群认为,除烟草味,其他口味都应禁止生产,“添加那么多口味目的就是吸引人,对未成年人诱惑最大的是多种口味。”
悦刻、雪加、柚子、小野和魔笛专卖店张贴海报,官网未设置未成年人身份验证
“商场、便利店,哪哪都有卖的。”发现上小学的儿子偷吸电子烟后,这名家长担忧,无处不在的电子烟营销环境,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孩子们的好奇心。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发现,三分之一青少年近一个月看到过电子烟广告。记者注意到,一些电子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实体店包含产品宣传内容。
记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的万达广场看到悦刻、雪加、柚子、小野和魔笛4家专卖店,后两个品牌为同一家店。这些店铺张贴着多幅含有品牌名称、品牌代言人、水果口味和新品介绍等内容的海报,海报上印有“真正改变,本该如此”“超大杯,超满足”“小野一下就好”“绵柔顺滑源自悦刻萃释”等宣传语。货架上摆放着电子烟产品包装盒。其中3家电子烟专卖店设在商场2层,商场3层为儿童游乐区。
柚子专卖店海报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佳音认为,上述海报内容及电子烟产品包装盒存在广告宣传嫌疑。商场里不乏未成年人,海报内容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吸电子烟。
悦刻、雪加、柚子和魔笛官网设置了未成年人禁止访问提示,选择已满18岁即可进入,无需身份验证。小野官网无未成年人禁止访问提示。有的网站播放着品牌宣传片,有的网站介绍了产品及研发技术,还有的网站展示了用户口碑推荐。
4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监测104个电子烟企业官网发现,仅43%网站有年龄限制。设置年龄提示的网站,没有使用出生日期或身份证等具体验证要求,无法实现真正限制。
该中心还发现,电子烟企业官网链接着企业社交媒体账号,提供招商加盟和线下专卖店信息,兼顾线下销售和线上推广渠道。
除悦刻未见官方微博外,雪加、柚子、小野和魔笛官方微博主要内容为产品介绍及节日海报,有的还有促销抽奖活动和使用者佩戴电子烟图片。雪加和魔笛官方微博参与了“雪加SNOWPLUS雪加一口,爱不释手”“带上MOTI去旅行”超话。
上述5个品牌官方微信公众号都包含产品介绍及促销活动。记者添加的品牌专卖店微信发布的主要内容也是产品介绍及促销活动。
郑频频认为,电子烟企业官网应设置有效的年龄进入限制,禁止未成年人浏览,同时对电子烟线上媒体之间、线上线下之间的联动营销开展监管。
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我国是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签约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这一条款的实施准则指出,销售点陈列和展示烟草制品,本身即构成广告和促销,年轻人尤其易受制品陈列促销效果影响,应当予以禁止。
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布,新增“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内容。
12月2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电子烟广告的监督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
刘佳音表示,电子烟参照卷烟管理,解决了电子烟禁止发布广告缺乏法律依据问题,《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基本明确了电子烟广告将严格按照烟草广告监管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