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标二次征求意见今日截止:烟油生产商面临挑战
2022年3月17日,是《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二次征求意见稿)接收社会意见的最后一天,该版电子烟国标对比前一版,主要修改点在于:
对电子烟的定义不限于传输烟碱,而是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
雾化物设计不应具备除烟草外的其他特征风味;
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减少至101种,并降低了可可提取物、咖啡提取物、香荚兰豆酊的最大使用量。
详细对比19处差异可参考【两个至上】发布的《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一、二稿全文对比》全文。
综上可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对于雾化物的口味、原料标准更为严格,从而对雾化物生产者——烟油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在即将结束征求意见之际,【两个至上】与部分烟油生产商进行交流,针对雾化物添加剂、国标具体细则、客户需求和未来产品策略作出探讨。
从122种到101种,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进一步减少,加上限制烟草特征的口味,对烟油生产商来说充满挑战。烟油生产商A对【两个至上】表示 :“此前针对首次征求意见稿,我们已经初步调配出一些口味,不仅限烟草味,由于时间仓促,尚未达到满意程度,还需继续优化。然而在二次征求意见时限定烟草口味了,根据之前122种添加剂白名单配出来的部分口味就不能用了,需要更改研发方向。”
对于限定烟草口味,烟油生产商B表示认可并尽快投入研究:“烟草口味的确能让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会对非吸烟人群形成诱导,但烟草特征口味该如何定义,也需要继续研究摸索。”
在研究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的101种添加剂之后,烟油生产商B发现“删减了24种添加剂,有18种添加剂降低了允许最大使用量,都是在香气特征上明显偏果类和花香类。保留的101种添加剂在花香、果香上的呈现会弱一些。”因此,此次调整的出发点是尽量降低诱导性,更靠近烟草本质。
“即使只能呈现烟草特征风味,一些薄荷烟草香型的产品应该也能做出来,甚至能带一点果香”,烟油生产商C对【两个至上】表示,“因为101种添加剂里包含了一些凉感、甜感的材料,虽然在使用量上有明显限制,但在综合香气中应该能有所体现。”
各烟油生产商目前均无法确定的是“101种雾化物添加剂究竟能合成什么样的烟草口味,是我们目前迫切需要试验的。”此外,“不含烟碱的雾化液是否在电子烟国标定义范围之内?”也尚未有确切答案。
烟油生产商均表示,尚未接到国内品牌方客户的明确订单需求,目前都是在前期预研阶段,但都感受到未来国内市场业绩的压力。而最近处于深圳疫情管控期间,深圳区域人员暂时居家办公,也影响了客户沟通和产品研发的进展。
【两个至上】积极联系品牌方,做出沟通邀请,但截至发稿,品牌方没有任何回应,这对烟油生产商来说,更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烟油生产商C表示:“希望后续正式出台的电子烟国标条款中,能更加具体、细致,我们才能更加有效地对未来产品研发进行调整。”烟油生产商A则道出更多:“我们面临的问题,除了需要更多细则定义,更多是对市场的焦虑,国内的品牌方客户是什么打算,以及监管规则大幅调整是否会对供应链造成影响,听说有烟油厂、设备厂等供应链同行准备到东南亚设厂……目前很多问题都未明朗。”